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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4-04-25 19:08:19
2020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共1918字)

按照主题教育领导小组转发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拟于12月上旬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生活会主题

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聚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一主题,突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一重要内容,围绕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的要求,盘点收获、检视问题、深刻剖析。

二、会前准备

紧扣围绕会议主题,坚持统筹兼顾、有序衔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同时进行,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一)组织学习。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时的重要讲话、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等最新重要讲话,学习党章和党内有关重要法规,学习党史、新中国史。

(二)征求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所属党员和群众对支部委员及每名党员的意见建议。

(三)开展谈心。要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谈参加主题教育的体会,谈守初心、担使命方面的差距,谈对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要普遍开展“四个谈心”活动: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相互谈心,书记与每名党员相互谈心,支部委员之间相互谈 ……此处隐藏685个字……民主测评。对党支部一年来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对每名党员的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与会党员人数不少于应到人数的80%。

5.上级党组织指导人员全程参加会议并作点评讲话。

(三)对党员等次作出组织评定。对每名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提出评定意见。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1/3。对不按照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做党分配工作的党员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对在各级督查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或党纪处分的党员,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对一些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或正接受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调查的,暂缓做出决定,待问题查清后,再予以评定等次。

(四)评议结果运用。专题组织生活会结束后,基层党组织可采取通报、会议等方式,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教育帮扶;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照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四、有关要求

(一)报告会议情况。专题组织生活会结束10日内,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情况。同时,将局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及情况统计表于2019年12月26日前报县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制定整改措施。会后一周内,局党支部领导班子和党员要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纳入明年工作计划,抓实整改、抓出成效。整改措施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备,并以适当方式公布,适时在党员大会上报告进展情况。

(三)做好材料归档。要做好会议方案、班子和党员检视问题清单、党支部民主评议表、党员民主测评表、会议记录、整改台账、会议召开情况报告等文件资料的归档。

《2020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共1918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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